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一、外聘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时间,坚持做到十分钟前上岗,建立每课点名制度,清楚了解所授科目学生的动态及时上报教务处。不随意提早下课或在课堂上让学生随意走动,禁止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或发短信。
二、在聘任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立即中止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政策者;
2.传播不法或非科学信息者;
3. 道德败坏者;
4.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5.损坏学校声誉和利益者;
6.故意损害同事关系,造成人际关系紧张,影响团结者;
7.因教学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教学事故者;
8.旷教四学时以上者;
9.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应强烈,经教务科听课确认。
被解除任课资格者,不得担任我校任何课程的教学工作。
三、在聘期内能保证有充裕的时间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我院教学管理制度,携带教案、教学日历等基本教学文件上课,采用普通话讲课。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允许随意缺课或私自调课,因事请假须提前两天向聘用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准等。
四、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把握好教学进度,掌握好重点和难点,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五、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不断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及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向所在系部报告,提出建议。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能服从学院的管理,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并参与教学部门的考核评价。
七、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
八、不得穿奇装异服、短裤衩、拖鞋等进教室授课。
九、如有睡觉、说话、玩手机等课堂事故将做一下处理:
(一)1-3人睡觉、说话、玩手机扣10%课时费;
(二)4-6人睡觉、说话、玩手机扣20%课时费;
(三)7-10人睡觉、说话、玩手机扣30%课时费;
(四)10人以上扣除50%课时费;
十、其它情况出现参照教师教学事故管理规定实施。
此管理制度自2018年9月开始实施。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航空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