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教学)
航空学院课堂管理制度
2019-09-13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航空学院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航空学院课堂管理制度

1、所有任课老师提前两分钟到教室进行点名,如实登记考勤点名表并确认签名。任课教师不得无故迟到。如有特殊事项安排无法按时到课堂,需提前告知教务处填写调课单或补课单,不可无故空堂。

2、各任课老师严格按照课程表规定的课程上课,课前准备充分,不接听电话,不无故中途离开课堂或安排自习,下课不拖堂。

3、课堂期间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及备课计划上课,不得私自改动教授内容。内堂课老师按照规定合理比例安排主题视频课程并报教务处备案批准,外堂课老师合理分配理论与实践课时的分配,不得无故调整内外课堂比例。

4、任课老师严格监督学生课堂秩序,及时制止课堂睡觉、坐姿不规范、嬉戏打闹、说话或从事课堂无关的事情同学。课堂违纪同学按照规定计入日常考核成绩。多次违纪同学,及时反馈班主任、教务处和学生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上课期间任课老师采取合理的方法对学生进行管理,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言语辱骂或人身攻击,不得进行私人物品惩罚,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无故剥夺学生上课权利。

6、外堂课老师、教务处须对学生制服穿着进行严格检查,多次违反制服穿着要求的,详细记录课堂日志并反馈班主任、教务处和学生处,按照学生处制服考核制度计入个人和班级量化。

7、外堂课老师严格遵守外堂课见习、请假制度,学生无假条缺课严格记录旷课,计入日常成绩考核。

8、课堂如出现不服从管理,无故接话茬,扰乱课堂秩序、顶撞、辱骂老师的,直接转交班主任或学生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任课老师不得与学生发生言语及肢体冲突。

9、每节课堂任课老师配合班级完整填写课堂日志,详细记录课堂上课内容及特殊事项。

10、任课老师定期总结班级上课秩序、教学进度等班级状况,及时反馈班主任及教务处,协助改善班级管理和教学质量。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航空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