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教学)
监考教师管理规范
2020-01-05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航空学院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航空学院

监考教师管理规范

1、监考教师在开考前15分钟来教务处领取试卷、秩序表、草稿纸等相关物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一监考老师看护试卷等考试材料,并对考场卫生进行检查,清理考场内纸屑等垃圾,确保考场干净整洁以及考场内无与本考次内容有关物品。

2、学生迟到15分钟不准入场,考试开始45分钟后可准许交卷出场。开考前监考老师至少要提醒学生一遍有关考场规则。学生交卷时要检查无误后进行收卷。

3、学生交卷时应提醒学生写好考号(学号)、姓名、班级。

4、每场考试设1-2名监考老师,监考老师没有特殊情况不能随意离开考场,监考老师对考试进行全面监控,一旦发现作弊情况立即处理,不能包庇学生。

5、同一时间同一科目的不同考场设一名巡考老师,巡考老师应反复对各考场进行巡视,解答学生对试卷的疑问和监督监考老师,巡考老师发现作弊情况,而监考老师没有发现的,考试结束后,教务处会对监考教师进行监考规范提醒。如果反复出现此问题,可以考虑取消其监考资格。

6、如有缺考学生,监考教师应当在该生试卷上写上考号、姓名、班级,在试卷右上角标记“缺考”。请使用铅笔。

7、监考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考生出考场,如有特殊情况,其中一名监考老师应该陪同前去。

8、考试期间发现作弊违纪现象应立即当场没收学生小抄和试卷,当场宣读该生成绩无效,并将事情经过以及该生资料上报学生处宋鑫老师,用于学生处下达该生处分,最后要填写好考场秩序表。

9、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请将本场次试卷及相关物品上交教务处。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航空学院

  航空学院教务处         

                                  2020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