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为活跃学校学术氛围,规范学术讲座流程,加强学术讲座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讲座范围
讲座范围适用于各教学单位举办的学术类、文化类、艺术类以及其他各种类型的报告会、研讨会等。
二、讲座要求
(一)内容:讲座内容必须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必须有利于积极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利于师生学习和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推动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
(二)时间:每次讲座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 2 小时。各主(承)办单位可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对讲座时间和次数进行宏观调控。
(三)宣传报道:讲座经批准举办的,由主(承)办单位在学校网页发布活动公告;未经批准的,校内外新闻媒体一律不作报道。
三、审批制度
(一)申请:举办讲座本着“谁主办谁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 “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履行申请、审核、监管、备案手续。未经批准,主(承)办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预告, 校内场地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场地借用手续。承办单位须在每场讲座举办前一周将所有材料纸质版(包括《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审批表》(附件 1)、《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费用申请表》(附件2))、讲座专家建设银行卡信息(附件3)报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同时做好电子留存。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而举办的、造成不良影响的讲座,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追究主(承)办单位有关责任人。
(二)审核:宣传处应对讲座主讲人的身份及其思想政治倾向、讲座和报告的题目与内容的健康性和政治观点的正确性负责,并实施监督。未经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讲座,一律不得举办。
(三)监管:在组织举办讲座的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举办单位应及时加以制止并消除影响,必要时应中止此次活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四)备案:讲座结束三天内,承办单位应将《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活动记录》(附件 3)报科研与社会服务处(需包含讲座前宣传与讲座现场照片、主要多媒体课件或讲稿),同时做好电子版留存,申报讲座费用。
四、讲座费用
讲座酬金支付标准按《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一)支付:经申请、审核、监管、备案完成的讲座,期间无任何意识形态问题、材料齐全、效果良好,讲座费用在讲座结束三日内发放。
(二)标准:院士、长江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 2000 元/场; 正高(含正、副厅级,教授)1000 元/场;副高(含正、副处级,高级工程师,副教授)800 元/场;中级(含正、副科级,工程师,高校讲师)500元/场。特殊情况下,经分管校长批准,根据讲座人职称、职务及讲座的学术水平等情况一事一议确定酬金。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1.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审批表
2.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费用申请表
3.讲座专家银行卡信息(建设银行)
4.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活动记录
附件1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审批表
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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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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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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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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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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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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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专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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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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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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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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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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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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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术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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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类型 |
□校内专家 £校外专家 □境外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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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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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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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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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 |
预计: 人,其中教师 人,学生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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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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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签字 |
申请人 |
学院主要负责人 |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
分管教学 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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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费用申请表
主讲人 |
职称/职位 |
讲座题目 |
开讲对象 |
讲座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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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时间: 讲座地点: 学院:
制表人: 学院负责人: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分管校领导: 执行校长:
附件3
讲座专家银行卡信息(建设银行)
姓名 |
身份证号 |
银行卡号 |
开户行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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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活动记录
一.承办学院:
二.讲座题目:
三:讲座时间:
四:讲座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