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3-07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航空学院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全体2023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参评范围: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2023届专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按毕业生总数的10%。

二、评选依据

按照《山东艺术设计职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件执行。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1.各院系向全体学生公布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各班级均要全员投票,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2.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透明,各院系要将初选名单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确定后,各院系要认真填写《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1),组织学生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2),并写出评选工作报告。

4.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 材料报送(纸质版和电版同时报送)

1.学院评选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学院评选小组名单、评选办法和评选工作过程(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章)

2.公示材料。内容包括学院公示公告、公示网页截图、公告栏公示照片(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章)

3.《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章)

4.《优秀毕业生评审表》。(1式2份,双面印制)

5.历年成绩单原件。

6.评审表填写注意事项:

1)培养方式:非定向(培养方式非定向、培养方式为定向且已上交解除定向协议的学生填写)、定向(培养方式为定向且没有上交解除定向协议的学生填写)。

2)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每学期填写一次。

格式: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班级人数。如87.5,2/35;88,1/35。

3)主要事迹要求300字以上,以第三人称填写。

请各院系务必于3月15日(周三11:00前报学生工作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邮件标题请注明:XX学院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

材料报送地点及邮箱:

2号楼103办公室(邮箱:1367304337@qq.com


附件1.《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附件2.《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7日














附件1

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学院:(盖章) 注:电子版报excel格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专业名称

注: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在“落实就业单位情况”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填“无”。


附件2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培养方

综合测评成绩及名

何时何地受何种奖

主要事迹

(控制在300字以内)

所在院、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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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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