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学生)
航空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2013-09-02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航空学院

航空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大学生形象,讲公德,讲文明,敬老爱幼,尊重他人,珍爱学校荣誉,不做有损学院尊严和荣誉的事。                  

 

 

2、与人接触,要以礼相待,不卑不亢,语言文明,说话和气,学会微笑,主动问好,不回避,不漠视,站姿挺拔,鞠躬规范到位,不扭捏,不松垮。

 

3、课堂认真听讲,不玩手机,不听耳机,不睡觉,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入办公室先敲门或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

4、宽容待人,严以律己,自勉、自律、自觉、自省;不吵闹,不打架斗殴;不吸烟,不赌博,不酗酒,不沉迷游戏;忌偷盗,忌作弊,不看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上不健康网站。

5、树立职业意识,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脏物、杂物。培养为他人服务的专业意识,主动清捡垃圾,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6、在公共场所注意形象,姿态规范,文明大方,穿着要符合民航服务窗口单位的标准,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不做不文明的举动。保持职业发型,不染色。

7、孝敬父母,学会感恩,勤俭爱校,厉行节约。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要主动赔偿。

8、抵制非法活动,不参加非法传销,不在校园内从事经商活动。   

9、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见义智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10、随身佩戴学生身份证件,服从学校老师及校风校纪检查人员的管理,不无理顶撞、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