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学生)
航空学院公寓管理办法
2013-09-02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航空学院

航空学院公寓管理办法

大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休息、学习、娱乐的重要场所,是德育的第二课堂,也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引导学生宿舍向“美观健康、文明整洁、安全有序、民主管理”的轨道上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住宿在公寓的学生,都要自觉维护宿舍的荣誉,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二、每间宿舍选出“舍长”一名,负责督促检查各宿舍内务卫生、公共秩序、安全防范、就寝人数核实等事宜。

三、入住公寓值班的教师,负责监督学生安全及卫生情况,配合公寓管理中心落实公寓住宿有关管理规定。

四、学生公寓实行男、女学生分楼居住,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女生宿舍禁止男同学、男教工、男家长进入,特殊情况由女值班员代办。凡住宿学生必须按公寓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

五、公寓仅供在校学生住宿,直系亲属、同学、朋友及所有来访者一律不得入住公寓。

六、公寓实行指纹考勤制,每晚9:50—10:20进行指纹考勤,未按时考勤及考勤后不在自己宿舍住宿的均视为夜不归宿,按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进行处分。

七、宿舍内禁止传播及网络下载的反动、淫秽书刊、光盘、音像制品。

八、爱护楼内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宿舍内的各种家具及设施不得擅自拆卸和搬动,不得自主购买、增添其它小家具等。

九、新生入住必须签订住宿协议。

十、住宿学生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举止,做到“四齐、五净、十不”。

四齐:床上卧具衣服叠放整齐;

床下生活物品码放整齐;

桌上书籍用具摆放整齐;

行李箱和道具存放整齐;

五净:地面、墙面、门后干净;

门窗、玻璃、凉台干净;

卧具、衣服、用具干净;

家具、桌椅、脸盆干净;

无灰尘、无吸烟、无异味;

十不:

 不晚归、不归;不违章用电;

不留宿外人;不酗酒滋事;

不拒绝管理;不玩麻将赌博;

不挂床帘和粘贴;不破坏公共设施;

不搞迷信和传销;不养动物,拒黄毒。

十一、节约水电,节约粮食。人走灯灭、关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使用违禁电器烧水、做饭。特别是严禁使用蜡烛、煤气油炉、酒精灯、电炉、电锅、电熨斗、电热杯、电吹风、电夹板、热得快等。一经发现,学校有权收缴。对不服从管理,发生严重火灾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清扫室内卫生。宿舍门前不得堆积垃圾,所有垃圾倒入洗手间垃圾桶内;不得在楼道内随地吐痰、洒水,不在墙上乱写乱画、按图钉、钉铁钉、粘贴物品。

十三、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应对突发性事件。保持公寓进出通道畅通,保管好个人贵重钱物、笔记本电脑等。寒暑假未经学院批准,不得留宿公寓。

十四、不在盥洗间水池中乱倒剩菜饭、果核皮杂物。便后及时冲水,不向窗外扔污物。

十五、学生处每天将学生宿舍卫生评比上墙公布,实行奖优评差制度,每学期对优秀宿舍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