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设计航空学院
鲁设航院学字[2018]5号 签发部门:学生处
关于18中专班杨晓琳的处分决定
杨晓琳 身份证号:370103200212218824
18中专班杨晓琳同学,在2018年10月27日出现周末宿舍吸烟的违纪现象,根据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页第七条第1条规定,决定给予杨晓琳同学警告处分,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期间取消签置安定就业协议书,并扣除其量化分数3分,学生会职务停职一月。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航空学院
201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