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设计航空学院
鲁设航院学字[2015]9号 签发部门:学生处
关于14级2班李佩豪的处分决定
大专14级2班李佩豪同学于12月22日礼仪考试期间违反考场规则,发现作弊行为,经学院研究,根据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25页十二条规定决定给予李佩豪同学记过处分,并判处礼仪0分,全院通报批评并网上备案,即日生效。
山东省艺术设计航空学院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