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设计航空学院
鲁设航院学字[2016]6号 签发部门:学生处
关于16级五年一贯班崔雨涵的处分决定
崔雨涵 女
2016级五年一贯班崔雨涵同学于2016年10月9日晚,利用节目排练时间旷课的违纪行为。经学院研究,根据学生手册“航空学院学生‘十条禁令’”第18页第二条第1例规定,决定给予崔雨涵同学警告处分,并扣除量化成绩5分。即日生效。
山东省艺术设计航空学院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