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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出题及考试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17 阅读次数:1495次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航空学院

出 题 及    

 

    公共课、理论课考试

    一、考试命题

 1.考试命题设计:教师以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内容、能力培养以及相关的教学目标层次要求为依据,认真命题,做到考试内容和考试题型的分布与教学大纲或教学进度计划基本一致。在考试中,积极推广使用试题(试卷)库,凡有试题库的课程,考试试题随即从试题库抽取。考试题目要适当考虑学生的实际程度,注意知识的综合运用,注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按中等学生水平出题,优秀和差生的分数距离适当拉开;不出偏题、怪题;题型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覆盖面为本学期所学内容。出现各学年所用试卷是同一内容的、各年级用一份试卷的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2.试卷编制:命题教师应编制A、B、C复本试卷(即三卷在知识单元、考试题型、题目数量、测试难度上做到基本一致,但具体内容不得重复)。试题难易程度比例为7:2:1,即基础理论为70%,有一定难度的占20%,难度较大的占10%。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题量请命题教师掌握,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判断对错、名词解释、简答题、问答题、计算题等,每套试题不少于5种题型。请命题教师认真核对总分和各题分数,并在卷面上留出足够的答题空间。

    3.标准答案制定:所有考试的课程,均需由命题教师根据所编制的A、B、C复本试卷,提供相应的“标准答案”或“评分细则”。其中,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类题目的答案,须做到答题标准唯一;简答题、论述题、分析题等主观类题目的答案,须提出“答题要点”或“评分细则”。

    二、试卷的印制:考试试卷的印制、保管和分发工作,由教学单位指派专人负责,为防止泄密和保证试卷质量,所有试卷在指定地点进行印制,按规定保管、分发。

    三、阅卷评分

1.评卷方式:公共课、理论课的试卷,由教研室组织教师采取流水作业等方式集体评阅,如果由任课教师自行评阅,须经教学单位领导同意。

2.记分方法:所有笔试试卷,一律用红色笔评分,具体要求是:各小题分数应以正分的形式标明于小题号左侧,各大题分须将小题分数之和填写在大题得分栏内,最后将各大题分数抄录至试卷表头的题型得分分布表中,每项批分均要签署阅卷人姓名。成绩记载方法依据《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第三节“成绩考核与记载”。

3.完成时间:阅卷评分工作须在该课程考完后一周内完成,并将评分结果用黑色/蓝色(不及格用红色)笔记入《学生成绩记录表》。

4.注意要点:考试试卷评阅和学生成绩登录完毕后,由阅卷教师将试卷按学生成绩记录表上的学生序号进行整合,连同学生考试成绩交由教研室主任装订存档,成绩有改动的地方必须经过阅卷教师签名。教研室主任将成绩表交到教务处;成绩一经提交,任何人对成绩不得改动。

四、阅卷评分要求

1、教师在阅卷、评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另立标准。

2、成绩评定按平时成绩占30%,期终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应包括学生上课、作业、课堂笔记、测试成绩等(相同科目成绩评定标准要一致)。

3、阅卷结束后,各授课教师要认真做好成绩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4、教师将记分册、成绩分析、试卷分析、补考学生名单等各项教学资料一并交教务处。教务处要高度负责,认真审查教师阅卷和成绩评定情况。

    5.试卷分析

所有公共课、理论课考核均须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公共课、理论课考试试卷分析表、教学总结表,分析时,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以课程教学目标要求为标准,通过认真分析学生答题情况,重点就学生对该课程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相关能力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教与学各方面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进行分析,并据此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教学改进措施。试卷分析应在阅卷和成绩登录后完成并交到教务处。

    6.考试档案是指考试过程中所生成的试卷、表格及其他材料。学生的考试试卷,按学校统一的封面式样(附件三)及学生成绩表上的序号进行装订。除在校生的试卷须全部保存外,毕业生的试卷至少保存两年。试卷质量分析和成绩表应永久保存。所有考试档案须于下学期开学四周内装订、整理完毕,并准备接受学校的抽样检查。

专业课考试

一.学生专业课考试,可以采用集中命题考试或课程作业考试两种方式。每学期每班命题考试课程一般不少于两门,命题考试课程可通过随机抽取确定,其他通过考试作业的形式。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建立专业课考试题库。命题考试和课程考试作业一般需在课程结束的最后一周完成,部分课程考试作业属长时间制作型,可根据教学需要延长时间。

二.专业课考试成绩实行集体评分制度,并预先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专业课评分标准表》。三.参加集体评分的教师一般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人、同类型课程专业教师及任课教师3-5人组成,任课教师介绍情况,评分小组集体讨论会阅,评分结果用黑色/蓝色(不及格用红色)笔记入《学生成绩记录表》。

四.专业课考试成绩记载方法依据《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第三节“成绩考核与记载”。评分结果需有评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否则无效。

五.学生命题考试试卷或考试作业,要尽量留存原件并拍摄电子版,不方便留存原件的可只拍摄电子版,由教学单位存档。有价值的作业原件要积极配合学校美术馆收藏。

六.各课程考试登记表分数须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审阅,成绩有改动的地方必须经过阅卷教师签名。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提交教务处,成绩一经提交,任何人对成绩不得改动。

七.课程考试结束后,教师需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专业命题考试试卷、考试作业评语表》、《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教学总结表》、《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专业课学生成绩分析表》,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