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学习过程性考核的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学生课堂参与,加强课堂纪律管理,建立良好的学习秩序,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过程性考核是一项严肃、细致、经常性的工作,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抓好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平时成绩的作用,保证平时成绩的真实、准确,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
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全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均实施过程性考核。逐步建立以过程性考核为主的学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修读课程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即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50%,最高不超过50%(包含5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50%。各教学单位可视教学要求调整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及形式,具体参考课程大纲或课程主讲教师的要求。
三、过程性考核内容
过程性考核成绩(平时成绩)由学生出勤、课堂纪律、课后作业等组成,由任课老师综合评分。其中学生出勤占平时成绩的50%,其他项目占平时成绩的50%。
1.出勤成绩
(1)学生全勤成绩50分。
(2)学生一学期某课程缺课时间(包括病、事假及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者,取消其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资格。
(3)病假每次扣1分,事假每次扣2分,旷课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习10分钟视为旷课。
2.课堂纪律
(1)课堂纪律满分为25分。
(2)扰乱点到秩序或替他人代到,每次扣5分;有交头接耳、喧哗、戏闹、玩耍、吃东西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每次扣5分;上课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每次扣5分上课睡觉,每次扣5分;有其它影响课堂教学的行为,每次扣5分。
(3)课堂纪律扣分累计超过20分者,超出分数从出勤成绩里扣除。
3.课后作业
(1)课后作业满分25分。
(2)教师每次上课后应对学生布置一定量的书面作业或实训任务,并且明确数量,明确标准,明确完成时间,明确检查要求。作业量标准:学生完成每次作业用时不少于20分钟。
(3)任课教师每学期随机抽查5次,每次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的给2分;对于未能按时按次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由任课教师酌情扣分。
四、平时成绩的管理
1.任课教师必须在开学第一课告知学生该门课程成绩的过程性考核形式、内容和要求,规定过程性考核时间进度,提出课程过程性考核各种形式的考核要求、评分标准与评分权重。
2,平时成绩的考核要客观、准确、公正。
3.课堂考勤和课堂秩序监控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全体教师务必认真履行。对经常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给予批评和教育。对平时成绩有可能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提前做出预警。学生屡教不改的,本门课程平时成绩为零分。
4.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考核级别,课程结束一周内,任课教师将校考、院考课程的学生平时成绩按时提交所在教研室。
5.校考分离的课程,教研室需将相关课程的平时成绩(按比例计算完的成绩,包含但不超过50分)一并转交阅卷人,阅卷人按平时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占比计算学生修读该课程总成绩。
五、其他
1.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考务科。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