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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05 阅读次数:171次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为活跃学校学术氛围,规范学术讲座流程,加强学术讲座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讲座范围

讲座范围适用于各教学单位举办的学术类、文化类、艺术类以及其他各种类型的报告会、研讨会等。

二、讲座要求

(一)内容:讲座内容必须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必须有利于积极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利于师生学习和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推动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

(二)时间:每次讲座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 2 小时。各主(承)办单位可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对讲座时间和次数进行宏观调控。

(三)宣传报道:讲座经批准举办的,由主(承)办单位在学校网页发布活动公告;未经批准的,校内外新闻媒体一律不作报道。

三、审批制度

(一)申请:举办讲座本着“谁主办谁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 “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履行申请、审核、监管、备案手续。未经批准,主(承)办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预告, 校内场地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场地借用手续。承办单位须在每场讲座举办前一周将所有材料纸质版(包括《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审批表》(附件 1)、《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费用申请表》(附件2))、讲座专家建设银行卡信息(附件3)报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同时做好电子留存。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而举办的、造成不良影响的讲座,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追究主(承)办单位有关责任人。

(二)审核:宣传处应对讲座主讲人的身份及其思想政治倾向、讲座和报告的题目与内容的健康性和政治观点的正确性负责,并实施监督。未经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讲座,一律不得举办。

(三)监管:在组织举办讲座的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举办单位应及时加以制止并消除影响,必要时应中止此次活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四)备案:讲座结束三天内,承办单位应将《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活动记录》(附件 3)报科研与社会服务处(需包含讲座前宣传与讲座现场照片、主要多媒体课件或讲稿),同时做好电子版留存,申报讲座费用。

四、讲座费用

讲座酬金支付标准按《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一)支付:经申请、审核、监管、备案完成的讲座,期间无任何意识形态问题、材料齐全、效果良好,讲座费用在讲座结束三日内发放。

(二)标准:院士、长江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 2000 元/场; 正高(含正、副厅级,教授)1000 元/场;副高(含正、副处级,高级工程师,副教授)800 元/场;中级(含正、副科级,工程师,高校讲师)500元/场。特殊情况下,经分管校长批准,根据讲座人职称、职务及讲座的学术水平等情况一事一议确定酬金。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1.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审批表

2.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费用申请表

3.讲座专家银行卡信息(建设银行)

4.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活动记录


附件1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审批表

主办单位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承办单位

负责人

讲座主题

邀请专家情况

 

职称/职务

联系

电话

工作单位

研究专长

主要学术成就

专家类型

□校内专家 £校外专家 □境外专家

讲座相关情况

讲座时间

讲座地点

与会人员

预计: 人,其中教师    人,学生   人。

主讲内容简介

审批签字

申请人

学院主要负责人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分管教学

校领导



附件2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费用申请表


主讲人

职称/职位

讲座题目

开讲对象

讲座费(元)











讲座时间:           讲座地点:              学院:



制表人:                  学院负责人: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分管校领导:              执行校长:  



附件3

讲座专家银行卡信息(建设银行)

姓名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开户行

联系电话
















附件4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讲座活动记录


.承办学院:

.讲座题目:

三:讲座时间:

四:讲座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