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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院级优秀教师------董越
发布时间:2017-09-21 阅读次数:1345次

2017年院级优秀教师------董越

    根据学院评优评先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群中认可的原则,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优秀教师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并以此激励调动老师们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发挥教师队伍中先进示范带头作用,树立教师典范。

     航空学院认真做好先进教师的评选工作,明确先进教师的评选条件------德、能、勤、绩,结合绩效考核、综合评议、投票、公示等环节,推选出2017年院级优秀教师-------董越。

(一)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参评教师须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2、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坚持素质教育思想,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3、“德”的评选方法由各系部投票计算成绩和排名。占总成绩的20%。

(二)能  

1、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学科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所教班科班风、学风好,教学成绩达镇平均水平。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无乱堂、无瞌睡等。

2.“能”由教务处汇总教师月度综合评议成绩得出。占总成绩的20%。

3.加分项:

(1)获奖情况: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获得院、市、省、国家级奖项,每件优秀奖或四等奖分值为:1、5、10、15分,同等级中每提高一个小级加1分;本年度有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材及科研成果,按院、市、省、国家级每件优秀奖或四等奖分值为:1、5、10、15分,同等级中每提高一个小级加1分,按件计算。本项得分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汇总。

(2)参与招生协作工作

  主要指非招生办专职工作人员为配合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而分担的计划外工作内容。

  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到招生工作之中,以动员人数和工作效率为主要计分依据。工作每满半天计0.5分;有工作量或工作效率计量的,每满一个工作量计1分。

    教师本人参与招生工作者,以工作成绩和工作效率为主要计分依据。根据完成工作成绩的大小规定计分量;有工作量或工作效率计量的,每满一个工作量计2分。

(三)勤  

1、积极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增城市教育局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2、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配合系部、辅导员和其他教师做好班管理工作和学校每项工作。积极为学校分忧解难,乐于接受分配的各项工作。  

3、各种资料按时上交完成,书写良好。凡迟交和不交者,不能评为先进教师。  

4、应积极参加学校或科组安排的工作,并能出色完成,凡对学校或科组工作不积极参加,不能评为优秀。

5. “勤”由教务处汇总教师月度综合评议成绩得出。占总成绩20%。

(四)绩  

1、教育和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对全校教育质量、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期末考试所任教的学科成绩必须达到人才培养质量目标。所任教的班级学科均须合格率达90%以上。

2、全面完成月度工作安排,计100分;有月度工作未完成的,按工作任务比重扣除相应分值。

3、“绩”由教务处汇总教师综合评议成绩月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得出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几个一票否决制
  1、有重大师德问题,当年度不得评优。
  2、有重大安全事故者,当年度不得评优。
  3、考勤为零分者,当年度不得评优。
  4、德、能、勤、绩总分达不到60分者,不得评优。
  5、到我校工作不满一年者不得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