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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山东省青年摄影作品展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阅读次数:909次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山东省青年摄影作品展征稿通知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面促进文化繁荣兴盛的具体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发展目标,以优秀摄影作品展示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山东形象,特举办“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山东省青年摄影作品展,旨在从广大青年的独特视角,用一个个动感的瞬间、丰富的画面和细腻的镜头语言,展示青年一代在党的领导下,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的新作为与新形象。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山东省青年联合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山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山东省图书馆

二、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8日

地点:山东省图书馆(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2912号)


三、征稿内容

征稿作品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展示新时代青年形象。投稿应贴近青年群体、贴近生活,以小切口展示大主题,以务实、接地气的拍摄展示国家发展下青年人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精神风貌,通过日常化、生活化的个人视角,展现广大青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团结带领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身影与发展成果。推举能够展现当代青年人艺术创新精神的新观念、新形式影像艺术作品,贴近时代脉搏,发现时代律动。

内容可反映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创作:

1.反映青年群体投身国家发展大局,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创业创新、脱贫攻坚、生态建设、党政建设、文化自信、爱岗敬业、绿水青山等方面不畏艰险、勇挑重担、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建功新时代的影像作品;

2.展现山东共青团“希望小屋”“乡村好青年”等品牌工作的影像作品,以及其他能够展现新时代新青年精神面貌与成绩的影像作品;

3.展现当代学生团体的青春风采、校园文化、创新风貌等影像作品;

4.提倡创新,鼓励新观念、新形式的影像实验创作,包括但不限于运用新媒体、新媒介、手工书、装置等多元化的当代性影像作品。

四、奖项设置

展览分为高校学生组(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和社会青年组(非在校大学生)两组,每组设置一等奖两件、二等奖三件、三等奖五件、优秀奖若干,均颁发荣誉证书。另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视来稿情况综合评定)。

优秀奖可按照山东省摄影家协会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入展作品作者可按照山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五、投稿要求

1.投稿作者应为45周岁以下,户籍所在地为山东或在山东生活、工作、上学的中国籍青年。

2.投稿作品内容须反映山东省内广大青年的担当和作为,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形式不限。

3.投稿呈现方式:图片、视频以及跨媒介影像艺术作品、摄影书均可。

4.允许运用摄影技术手段进行艺术创作。纪实类作品在不改变照片内容的前提下,可以对照片的锐度、饱和度、对比度、曝光曲线、白平衡和色彩平衡等作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挖补,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处理。

5.不得出现与任何本次征集无关的商业信息(如促销信息、其他品牌logo、个人网页链接等),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6.作品格式及要求:

图片类:投稿作品单幅、组照(每组限4-8幅)均可,每件作品均需附作品阐述(拍摄时间、地点、事件或背景等,限300字以内),JP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5M以上,300分辨率,短边3000像素以上。

视频类:短视频作品,时长限5分钟以内(含5分钟,超过5分钟的不予评审),采用MPEG4格式,分辨率为1080p,视频大小100M以内。每件作品均需附作品阐述(拍摄时间、地点、事件或背景等,300字以内。同一作者作品请置于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张三+电话+地区)

摄影书:纸质及电子版均可。

邮件主题及作品压缩包范例:组别社会组/高校组-单位/高校-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

每组张)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

六、投稿方式

投稿专用邮箱: sdsqnsyjxh@163.com

: 张允平 18954101869

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4月8日截稿

八、其他说明

1.作品须为原创,由参展者独立或合作完成,并对参展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对参展及获奖作品,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另付稿酬,主办方视所有参展者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2.主办、承办方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线上线下等渠道的宣传、报道、展示所使用的投稿作品,并非为本次展览最终评选结果。

3.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4.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单位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