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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3 年下半年高等学校 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阅读次数:501次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3 年下半年高等学校

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 细则》(鲁教师字〔2009〕1 号) 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 年 下半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现

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高等教育学》、科目二《高等教育心 理学》和科目三《综合》(包括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 育政策法规、大学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等) ,每科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时间均为 50 分钟, 每个科目包括 70 个单选题(每题 1 分)、20 个多选题(每题 1.5 分)。科目三考试时间为 70 分钟,包括 80 个单选题(每题 0.5分)、30 个多选题(每题 1.5 分)和 30 个判断题(每题 0.5 分)。

 (二)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考试方式为机考, 共组织 2 次考试。

第一次考试时间为 10 月 21 日—22 日,设置山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等 5 个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点

考试时间

山东师范大学

10 月 21 日—22 日

曲阜师范大学

10 月 21 日

烟台大学

10 月 21 日—22 日

潍坊学院

10 月 21 日—22 日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10 月 21 日—22 日

第二次考试时间为11 月 25 日—26 日,在山东师范大学、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设置考点。

考点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安排,考场随机编排。考试时间将根据报名人数做出适当调整。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 度实施细则》规定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 有科目不合格者可参加第二次考试。两次考试结束仍有科目不合

格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及所有科目考试。

二、考试程序

(一)考试申请。考生登陆“山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考试申请, 完成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必修   课的方能提交。第一次、第二次考试申请时间分别为 9 月 28 日

—10 月 7 日 17:00、11 月 3 日—8 日 17:00。符合免试条件、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审核。 各高校管理员分别于 9 月 28 日—10 月 8 日 17:00、11 月 3 日—9 日 17:00 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免试证明材料。

(三)考试报名。通过学校审核的考生登录系统进行考试报 名和网上缴费。第一次、第二次考试报名缴费时间分别为9 月

28 日—10 月 9 日 17:00、11 月 3 日—10 日 17:00。

(四)参加考试。 考生于每次考试前 3 天,登录系统下载打 印准考证。考生完成答题并提交后,系统自动显示本次考试成绩。 考试合格考生可在全部考试结束后,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三、缴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 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4 号)要求, 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科目二每人每科次 40 元。考生 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网上缴费(科目三不需缴费), 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审核。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 考试是落实高校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环节, 是新入职教师认定教 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对严格教师职 业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教师按时参加报名考试,做好报考人员信息审核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 各考点要成立由学校领导负责 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切实落实各项考务工作要求。选择具备监 控条件的标准化机房安排考试。选派熟悉监考业务、责任心强的 人员担任监考员,并做好考前培训,明确程序和要求, 严格履行

监考职责,自觉维护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遵守纪律,诚信考试。各高校要加强考试诚信教育, 将遵守考试纪律情况作为检视师德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依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教师资格条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考生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有作弊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 无效,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 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

期,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有关考试工作的具体事宜, 请与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 心联系,联系人:李晓梅, 联系方式:0531—86180737,电子邮 箱:sdgspx@126.com。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刘依林,联 系方式: 0531—51793830。

 

 

 

 

山东省教育厅   

2023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