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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 “开学第一课”师德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阅读次数:213次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

“开学第一课”师德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体教师崇德尚美、敬业立学,激励广大教师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开启新学期工作。经学校研究组织开展以“初心立师德、使命铸师风”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师德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7日。

二、参加人员

全校教职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收看“开学第一课”特别节目

组织全体教职工收看教育厅制作的“开学第一课”特别节目,具体播出时间和收看方式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收看2024年春季学期教师“开学第一课”特别节目的通知》(附件1)为准

(二)开展警示教育

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依规执教。同时组织学习《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三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文件,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学高身正,行为世范。

(三)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

各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重温教师誓词,组织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附件2),引导全体教职工增强教师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师德教育活动,并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在学校活动总体框架下创新性的开展教育活动。

(二)各单位要做好活动宣传和总结,注意收集、留存活动的过程性材料,并形成活动总结(包括文字、图片或视频),于3月17日前提报组织人事处。

(三)各单位组织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附件2),并于3月17日前提报组织人事处。

附: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收看2024年春季学期教师“开学第一课”特别节目的通知;

       2.师德师风承诺书。

 

 

                                  组织人事处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收看2024年春季学期教师“开学第一课”

特别节目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系列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7 号)安排,我厅组织制作了教师“开学第一课”特别节目,将于春季学期开学之际播出,请各市各高校积极组织教师和师范生收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播出时间

节目采取电视和网络视频直播、点播方式进行,首播时间为2024 年 3 月 6 日(星期三)19:35—20:35(节目播出后可随时在网络平台点播)。

二、节目内容

我省优秀教师代表、教育专家分享为人、为学、为师的感受体会,阐释教育家精神的思想内涵,激励引导广大教师崇德尚美、敬业立学,积极践行教育家精神。

三、收看方式

(一)电视直播:山东教育卫视。

(二)网络平台直播、点播。

1.“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在“活动互动”中打开“开学第一课”观看直播,“山东教育发布”视频号、山东省教育厅抖音号和快手号同步直播。

2.“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师队伍”微信公众号。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师队伍”微信公众号,在“直播点播”中打开教师“开学第一课”观看。

四、工作要求

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结合实际做好教师“开学第一课”特别节目收看的组织发动,同时,利用开学之际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新颖、贴近实际的“开学第一课”师德教育活动。相关情况(文字、图片、视频)等请于 3 月 22 日前报送我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强 0531—82677301,电子邮箱:zuimeijiaoshi@vip.163.com

 


附件2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师德师风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弘扬和传承优秀师德师风,努力成为一名“家长放心、学生喜欢、学校满意、社会称赞”的“四有”好老师。在此,我郑重向社会、学校及广大师生承诺如下:

一、积极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绝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出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绝不损害国家利益,绝不损害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从严治教,绝不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及滥用学术资源,造成不良学术影响;

四、忠诚勤朴,爱岗敬业,绝不从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依法执教,绝不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廉洁从教,绝不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洁身自好,坚持言行雅正,不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自觉接受社会、学校及学生的监督,杜绝有违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发生。

以上承诺,如若违反将自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