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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山东省高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阅读次数:1084次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0年度山东省高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高等院校,各培训承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提升高校教师专业能力,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0 年度山东省高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省级示范培训。该培训主要面向入职不满 5 年、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开展为期 3天(24 学时)同步在线培训。旨在帮助青年教师树立现代教育思想,总结教学经验,提升教育教学技能和教学科研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训分为理论讲座、研讨交流、总结反思等部分,主要包括教学理念、教学技能、教育技术、师德师风、教学示范等课程模块。培训将按照理、工、文进行编班,计划培训 3000人。各高校参训教师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 1。

(二)高校教师培训管理者培训。该培训主要面向各高校负责师资培训、教师发展等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1 人,进行为期 2 天(16 学时)同步在线培训。主要以更新培训理念、创新培训模式、改革完善培训制度为目标,提高培训管理者培训项目筹划、课程设计、教学实施、组织管理和研究创新能力,整体提高高校教师培训者的专业化水平,引领各高校探索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师培训新模式。培训内容包括阐释高校教师成长发展规律、高校教师发展机构职责,介绍国内外高校促进教师发展工作经验,综合梳理高校教师培训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对策。


二、工作程序

(一)注册报名。11月 3 日前,各高校组织参训人员登录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网站“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参加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省级示范培训、高校教师培训管理者培训。系统操作流程请参照省高师中心网站公布的使用手册。

(二)报名审核。11 月 5 日前,各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管理员完成参训人员信息审核工作,并从系统中导出报名表、加盖部门公章后上传到系统。11 月 8 日前,省高师中心根据参训教师任教专业进行编班,反馈各培训承办单位。

(三)组织培训。11 月 12 日前,各培训承办单位按照培训项目要求,结合参训教师分班情况,完善细化培训方案,培训方案电子版、纸质版发送至省高师中心。经研究审定后,各培训承办单位通知参训教师开展培训,并于 12 月 9 日前完成所有培训项目。

三、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按照培训工作要求选派参训人员,提供有利条件确保参训教师学习时间。本次培训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承担,参训教师无需缴纳培训费。各高校、各培训承办单位要严格请销假制度,确需请假的应通过系统提交申请,高校、培训承办单位进行审批。我厅将以适当方式将教师参训情况及时反馈所在高校,各高校选派教师报到参训率、培训合格率将作为下一年度高校教师省级培训参训名额分配的参考依据。

各培训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培训方案,选优配强师资,做好保障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照《山东省财政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财行〔2019〕37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落实经费审计和预决算制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管理费等任何名义截留、套取和挪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刘依林, 0531-81916562 ; 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李晓梅,

0531-86180739,电子邮箱:sdgspx@126.com,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88 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师资培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