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航空学院网站!

2020年秋季学期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组织奖
发布时间:2021-10-11 阅读次数:689次

院(部)组织奖赋分标准

项目

计分办法

得分

组织教

师参赛

1.本次教师基本功比赛参赛教师数/本学期院(部)上课教师总数(同一教师参加不同项目按一人计算)(备注:教师名单教务处根据本学期课表汇总,各学院确认签字);

2.根据组织教师参赛比率,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第三名8分,第四名7分,第五名6分,第六名5分,第七名4分。

环境艺术学院

5

音乐舞蹈学院

6

传媒学院

8

应用设计学院

10

美术学院

9

航空学院

7

公共教学部

4

参赛获

奖情况

1.按项目不同分别计算,其中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2.根据实际获奖情况统计分数。

环境艺术学院

6

音乐舞蹈学院

12

传媒学院

13.5

应用设计学院

15

美术学院

4.5

航空学院

15.5

公共教学部

1.5

院(部)组织奖成绩汇总

院(部)

成绩

排名

环境艺术学院

11

6

音乐舞蹈学院

18

4

传媒学院

21.5

3

应用设计学院

25

1

美术学院

13.5

5

航空学院

22.5

2

公共教学部

5.5

7

备 注:关于比赛获奖情况纳入年度教学考核的补充说明,根据前期教学考核中各学院反映,经与人事处沟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原年度教学考核质量控制一项中学生英语等级( 计分4分)不再列入考核指标,列入由教务处组织的教师培训、教师比赛等教学质量提升项目,原分值不变,赋分办法详见后续教学指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