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是查宿舍查到电器外露者第一次200 字检讨,检讨上
交当天归还,第二次检讨翻倍,周五归还,三次及三次以上
者概不归还。
2.插排,吹风机,充电宝,充电暖手宝等大功率电器没收后
不予归还。
3.私自拉电线者拆除后概不归还,
4.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违禁物品没收后概不归还,并
上交检讨300 字。
5.办公室及教室补电情况:一月一补,夏天一个月50度,
冬天一个月 10度。
6.班级报修需由班长统一上报安全部成员,宿舍报修需由舍
长统一上报安全部成员(周天晚自习统一上报)
7.如果发现未经允许私自将电器拿回者,电器上交,双倍检
讨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红头文件。
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处和安全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