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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省级高校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阅读次数:1279次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省级高校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现决定开展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非师范类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数量

优秀毕业生评选数量原则上为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6%(不超过6%)。

三、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各学院严格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并参照《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开展评选工作。

评选推荐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质保量,全面衡量。推荐人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院推荐名单需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材料报送时间

报送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请于2023年3月17日(周五)下午3:00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电子版以文件名为“**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rar”发送邮件1367304337@qq.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7日























附件 1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学校

专业

简要事迹及所获相关奖励

(简要事迹要求 300 字以内)

二级学院意见

签字

学校意见


本表一式二份,学校、毕业生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附件 2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





2022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总数:


评选人数:





序号

姓名

院系及专业

身份证号






填表人:


二级学院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