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法函〔2023〕3 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 局,各高等学校:
2022 年 10 月 3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 于 2023 年 4 月 1 日正式施行。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 《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 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 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 理念的重要体现, 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要全面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 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 深刻把握省委、省 政府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充分认识黄河国家战略的重大意
义。要结合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认真学习宣传 《黄河保护法》,通过党委(党组) 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 教职工培训等形式纳入本单位领导干部必修课和普法教育, 切实 增强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 自觉, 不断在“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事业中贡 献教育力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黄河 保护法》学习宣传,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 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发挥好各类教育普法阵地的作用, 将《黄河保护法》融入校园文化,结合法治教育主题长廊、广场、 展室建设开展学习宣传教育。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 平台, 创建《黄河保护法》学习栏目、节目, 通过媒体报道、短 视频录制、公益广告展播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 育,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等有益活动,努力 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深入学习《黄河保护法》、积极参与黄河 治理、共同保护母亲河的浓厚氛围。
三、把握重点内容,增强普法实效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阐述 “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 水为重”等新理念新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
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学习宣传立法目的、适用范 围等重点内容, 增强《黄河保护法》的权威性和知晓度。学习宣 传与《黄河保护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党委、政府 在黄河保护工作中的具体措施、管理要求、组织保障等政策, 引 导广大干部、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依法依规爱护黄河、保护黄河, 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山东省教育厅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