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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工会法》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4-10-14 阅读次数:1298次

为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明确工会的权利与与义务,充分发挥工会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10月14日下午,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在名师讲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工会法》学习活动。党总支书记马希利、副院长孙立明、工会主席张爱华、院长助理王瑞婷参加了学习活动,学习活动由张爱华主席主持。

 

    在学习过程中,张主席先带领全体教职工一起学习《新工会法》的特点、任务、工会法律、法规以及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使教职工从思想意识上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对工会法有了一定的了解。
    通过学习,大家对《新工会法》有了初步的认识,明确了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并能够按照工会法律法规来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对今后工会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奠定良好的基础,促进工会工作更好地开展。
我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工会法》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