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设计航空学院
鲁设航院学字[2018]2号 签发部门:学生处
关于18中专班的处分决定
杨兴乐 身份证号:371702200305257547
于蕊涵 身份证号:371425200211230341
付士豪 身份证号:370112200301165150
赵殿村 身份证号:370112200212065617
18中专班杨兴乐 于蕊涵 付士豪 赵殿村同学,在2018年9月15日出现外出喝酒的违纪现象,根据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页第七条第1条规定,决定给予杨兴乐 于蕊涵 付士豪 赵殿村同学警告处分,扣除其量化分数10分,如若再犯,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处分。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航空学院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