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设计航空学院
鲁设航院学字[2016]1号 签发部门:学生处
关于15级五年一贯1班姜泽、陈浩翔的处分决定
姜 泽学号:2015413701450602002
陈浩翔学号:2015413701450602013
15级五年一贯1班姜泽、陈浩翔同学于2016年4月9日晚值班教师查宿时,被值班教师发现在宿舍内吸烟的违纪行为。
经学院研究,根据《航空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例规定,决定给予姜泽、陈浩翔同学严重
警告处分,全院通报批评并网上备案,即日生效。
山东艺术设计航空学院
二O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