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设计航空学院
鲁设航院学字[2016]7号 签发部门:学生处
常海洋 男 学号:372015053039
15级大专一班常海洋同学,在校期间早自习迟到累计共10次扣除二十分,宿舍卫生不合格共两次扣除两分,现量化已经低于八十分。经学院研究,根据学生手册关于“量化管理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第11页第三条第5例规定,决定给予常海洋同学推迟签订安置就业并通知家长将其带回勒令回家反省一周的处分。2个月内如若再犯,将取消对其安置就业,并且取消本学期的一切评优评选以及奖学金资格。即日生效。
山东省艺术设计航空学院
2016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