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设计航空学院
鲁设航院学字[2016]13号 签发部门:学生处
马玥兰歆 女 学号:2015413701450602028
15级五年一贯班马玥兰歆同学,在校期间请假次数累计共8次扣除八分,早自习迟到共2次扣除四分,染头发、戴耳钉扣除两分,现量化已经低于九十分。经学院研究,根据学生手册关于“量化管理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第11页第三条第5例规定,决定给予马玥兰歆同学推迟签订安置就业并通知家长将其带回勒令回家反省一周的处分。2个月内如若再犯,将取消对其安置就业,并且取消本学期的一切评优评选以及奖学金资格。即日生效。
山东省艺术设计航空学院
2016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