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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安全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4-05-21 阅读次数:1281次

学生处安全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学校为确保我们的生命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每周班主任都在班会上强调校园安全,时刻都教育我们,这是学校履行了对我们的安全监护责任,希望同学们与学校密切配合,珍爱生命,把安全防范放到首位。让我们来选择几个实例,认真阅读一下:

 

2012年6月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高家村发生溺水事故,6名中学生落入松花江,其中4人死亡。同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高庄村也发生一起溺水事故,11名中学生水边洗澡时溺水,7人死亡。6月13日下午3点05分,双清区渡头桥镇姚喆中学放学后,7名同学在邵水河边游玩,两人溺水身亡。

2012年6月初山东某大学(长清校区),几名学生聚会吃饭后,去KTV唱歌,其中一名女生因喝醉酒走错房间,被人强暴。

2001年3月29日午夜,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因在寝室内使用蜡烛不慎引发大火,烧毁建筑面积600余平方米,近200名学生受灾。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因使用热得快引发火灾,夺去了4名大学生的生命

2010年4月初,王某与3位外校的同乡同学曾某、刘某、翟某相约打完球后,4人一同到校外吃饭,喝酒助兴。第二天凌晨王某突发不适,因酒精中毒死亡。事后,王某父母将曾某等3人告上法庭,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之下,曾某等3人与王某父母达成调解协议,3人共计赔偿王某父母3.3万元。

正处花样年华的学生瞬间惨遭不幸,甚至失去生命,以上这些血淋淋的事实刺痛着我们的双眼和神经。在我们为此而惋惜的时候,我们是否开始思索怎样才能使“悲剧不再重演”。作为航空学院的一名学生,我们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为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牢固树立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远离溺水隐患,不参与危险性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无安全措施的水域玩耍或游泳。

二、不到网吧、KTV、游戏厅等娱乐场合去,更不得在这些场所过夜。无论是平时还是周末,严格按照学校请销假制度,在学校住宿或回家住宿。

三、每年青少年喝酒引发的呕吐、头晕、意识不清、打架、死亡等意外事故举不胜数,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任何同学不得饮酒、酗酒;

四、学校宿舍配有风扇,如有故障请及时报修,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热得快、电炉、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和劣质电器,更不得吸烟、点蜡烛、使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五、夏季来临,食物容易发霉变质,所以提醒大家不到校外没有食品经营资格的摊位吃饭;拒绝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少吃零食,不喝生水,不挑食,不偏食,不暴饮暴食,讲究饮食卫生,注意身体健康。

      六、注意财产安全,做好防骗、防盗工作。保管好贵重物品及随身钱物,宿舍随时锁门,妥善保管钥匙,严谨将钥匙放于门框之上。

七、不要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要轻信他人,不得参与传销、偷盗等非法组织。

八、做好期末复习,规划好假期,多读书、多帮父母做家务,多做有意义的事来充实自己。

   

同学们,我们是家长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让我们牢记一句话: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了自己的安全,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杜绝隐患,远离危险,平安成长!

以上材料各班级要组织学习、宣读、张贴于各班级墙壁之上。

                                                  航空学院学生处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