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专业综合素质,确保社团课课堂质量和教学效果,特制定此管理细则。
一、 社团课开课制度
1. 航空学院社团课旨在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社团课要与空中乘务专业相结合,体现航空学院管理特点和专业特色。
2. 社团课开课前,社团任课教师向教务处提交开课申请,经教务处和学院批准后方可纳新开课。
3. 社团正式上课前,任课教师向教务处提交社团名称、预计上课时间、社团人员名单,教务处负责协调各社团教室使用。
4. 教务处制定相关文件,任课教师在社团课开课前提交社团授课目标,授课内容和学期授课计划。
二、 社团课课堂管理制度
1. 任课教师根据社团开课时间准时上课,按照社团成员名单点名,核对学生出勤情况并详细记录,每两周上交教务处检查。
2. 学生根据航空学院专业课要求着装,整理妆容发型,符合航空学院妆容制服管理规定,体现航空学院专业特色。
3. 各任课教师根据上课计划时间按时上课下课,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上课,任课教师报教务处调整上课时间或取消本次授课,并及时通知社团学生成员。
4. 社团课授课时间不得与正常授课时间冲突,社团课任课教师合理安排授课时长和活动量,社团课成员不得以社团课上课原由请假缺勤正常授课。
5. 教务处、督导处负责日常社团授课情况检查,如有问题及时记录并反馈给各社团授课教师。如有三次以上授课情况与所报课时不符、课堂敷衍,不认真授课等与本规章制度不符情况的,学院酌情减少或取消本任课教师社团课程。
三、 社团课成果检验及宣传
1. 各社团参与学期汇演、晚会的节目参演,每学期学生处、教务处组织全体任课教师根据汇演、晚会节目效果评选优秀社团教师、最受欢迎的晚会节目等,评选“优秀社团教师”给予相关任课教师奖励。
2. 每个社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航空学院社团活动,既是对社团活动的成果展示,更是社团纳新、活动宣传的良好契机。活动计划报教务处或学生处组织实施。
3. 学院支持社团任课教师组织社团学生成员参与学校或社会组织的表演、比赛,学院组织根据各项参演活动的等级或比赛名次,计入社团教师对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工作的贡献,酌情给予任课教师奖励。
4. 教务处、学生处定期组织学术部、文宣部对社团课堂、活动及比赛进行拍摄宣传,通过公众号、网站等形式展现航空学院任课教师及学生风采。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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