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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学院教务处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4-03-28 阅读次数:1384次

 

总   则
第一条  教务处是学校按相近专业或课程建立的教学基层组织。
第二条  教务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教学、科研与推广,师资培养,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
 
第一章              教务处的任务
第三条  组织教学
1、 落实教学任务,抓好教学环节
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安排本教务处的教学任务,抓好备课、讲课、实验课、习题课、辅导答疑、考试、考查、教学实习、毕业论文等主要教学环节的落实,遵照教学管理规定及时上报计划和有关材料。
2、 加强教学基础建设
健全各项教学文件,加强教学基础建设,对各个教学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如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大纲、教学授课计划等,编写实验教学大纲、教学实习计划、毕业论文指导书等,以保证课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同时,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教务处业务档案。
3、 建立健全必要的教学监督机制
教务处主任要经常采取课堂听课、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并有计划地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并举行观摩教学,召开教学评估会,交流、总结教学经验。
第四条  师资队伍建设
1、 有计划地进行师资培养
    根据学校师资培养规划的总要求,制订教务处师资培养规划,做到定方向、定任务、定要求、定措施。注重建立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相对稳定。
2、 做好定期考核
    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进修和工作情况要定期进行考核、考查和总结,做好教师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和课程教学评估工作。
 
第二章 教务处的管理
第五条  教务处工作制度
1、 会议制度。除按学校规定每周统一参加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外,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教学研究活动例会。定期开好教务处室务会议,讨论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教务处主任应认真听取教师对教务处工作的意见,并提出改进措施。
2、 教学质量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教务处应提出学期工作计划,对教学、实践、科研、教学研究及改革、学术活动等内容作出安排。每学期期中要进行一次教学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教师对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对学生作业、实验实习报告的批改情况以及学生对教师授课情况的反映。同时对各教学环节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 工作总结制度。学年(期)结束,教务处应召开工作总结会。教师总结汇报本人学年(期)工作。教务处主任根据平时考查和了解的情况,对教师本学年(期)的政治思想、教书育人、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等进行评定,
第三章 教务处主任的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  教务处主任的职责
1、 负责落实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协调科研及其它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2、 领导和组织执行教学计划
3、 负责对教务处成员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检查、考核和评议,负责考题的审查和教学工作量的审核、上报。
4、 作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