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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学院关于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发布时间:2014-03-28 阅读次数:1322次

 

航空学院关于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为了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宏观指导,使各院(系)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时有规可循,现对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高等职业教育应根据社会对生产、服务、管理等第一线技能型人才的要求,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培养和造就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毕业后能适应岗位需要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毕业生的基本要求为: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深刻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并应用本专业必备的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具备创新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
二、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
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要正确处理好思想与业务、理论与实践、学习与健康的关系,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
2、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
 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应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模式设置课程,课程内容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目标,基础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教学在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同时,应使学生具有一定的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学习的基础。
3、贯彻产学结合思想
制定专业教学计划要面向市场和经济建设,从实际出发,主动适应地方建设需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产学结合是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基本途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业参与,有条件的专业可与企业共同制定和实施专业教学计划,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妥善安排。
    4、体现整体优化
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应从提高综合素质出发,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立足教学过程全局,对教学内容选择配置、有效组合和合理排序,实现教学计划的整体优化。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上有所侧重,充分发挥办学优势和特点。
    5、实现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不同专业教学计划的体系结构与教学模式根据专业特点可多样化。
三、专业教学计划的构成与安排原则
1、专业教学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1)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2)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结构分析。
(3)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
(4)教学进程表。
(5)必要的说明。
2、教学应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实习、专业实践(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
3、高等职业教育(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或两年。三年制专业教学活动总学时为2600至3000学时(课内总学时为1600至1800学时);两年制专业教学活动总学时为1700至2000学时(课内总学时为1100至120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