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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试行)
发布时间:2014-06-20 阅读次数:1369次

 

一、立场坚定、依法执教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二、爱岗敬业、遵循规律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乐于从教,勤奋工作,遵循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三、严谨治学、精益求精

事实求是,反对迷信,崇尚科学。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有宽广厚实的业务知识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遵守科研道德,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与科研能力。

四、精心施教、开拓进取

认真钻研教材,不断更新教学内容。精心备课,认真讲授,悉心辅导。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启发学生思维,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教书育人、诲人不倦

积极向学生传授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入文素质和科学素质,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六、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自身修养。严于律已,作风正派。礼貌待人,乐于助人。抵制一切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七、热爱学生、平等相处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使学生健康成长。

八、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尊重同行,谦虚谨慎,互尊互学。团结协作,互帮互助,顾全大局。关心集体,热爱焦工,热心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