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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学院丨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2 阅读次数:512次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62 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我校在籍在校全日制专科生,且符合相应文件要求的20202021级大专学生,2018级五年一贯制学生。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我校在籍在校全日制专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二、评选比例

根据济南市资助中心下发的奖助学金总名额和总金额,以各学院在籍在校生人数为基础,结合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选工作。国家助学金分一档、二档、三档三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200元、3300元、4400元。

三、评选要求及流程

评选要求及流程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 5 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 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和相关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评选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复审和公示、学校终审和公示的流程进行。详见《学生手册》。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步骤程序,评选人员要在学院范围内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

2.困难认定工作是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定的前提和基础,各专业、班级在认真做好困难认定工作、精准认定学生困难档次的基础上,评定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3.评选时要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享受助学金最高档。

4.评选过程中不得出现当众比穷、诉苦的情况,公示时应严格保护申请学生家庭信息隐私。

5.同一学年内,学生只能申请并获得一项励志奖学金。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

五、材料报送:

(一)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学生申请表、汇总表(学院负责人签字

(二)学院评选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学院民主评议小组名单、评选小组名单、评选办法、评选名单和评选工作过程(学院负责人签字

(三)公示材料。内容包括学院公示公告、公告栏公示照片(学院负责人签字

(四)报送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下午3点之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至学生工作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 2021-202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5: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附件6: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