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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学院丨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中职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2 阅读次数:589次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中职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材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58 号)、《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预先安排此项工作,作为届时依据确认资助对象的基础。请各学院合理安排进度,按时完成2022-2023学年中职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正式在籍在校的五年一贯制中职一、二年级学生

二、评选比例及金额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保障重点保障人群受助的基础上,其他困难学生也做得应助尽助。各学院结合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助学金评审。

受助学生每人2000元/学年。

三、评选条件

根据《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

四、评选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复审和公示、学校终审和公示的流程进行。详见《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五、评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步骤程序,在充分保障学生隐私的前提下,用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评审认定不得与学习成绩挂钩或将成绩是否及格作为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必要条件。

2.根据《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困难认定工作。困难认定工作是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定的前提和基础,各专业、班级在认真做好困难认定工作、精准认定学生困难档次的基础上,评定国家助学金。

3.评选时要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严格落实相关政策。

4.评选过程中不得出现当众比穷、诉苦的情况,公示时应严格保护申请学生家庭信息隐私。

六、材料报送:

(一)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学生申请表、中职学生汇总名单(学院负责人签字参与评选的学生同时提交中职卡所需资料,必须是复印件,不能拍照不能扫描。

具体如下:(10月28日之前资料全部上交完毕),为了能加快出卡速度,请各位老师把每个学生的资料分别订好,每套复印件上需要学生亲笔签名以及写上手机号(签名不可为复印),纸质资料请与电子表格顺序一致。必须事先与学生确认其之前名下无任何工商银行的活折和储蓄卡(如果有必须先全部销户才能申请)。

所需上交纸质资料:学生纸质资料、纸质名单、承诺书

学生纸质资料(三种情况):

1.满16周岁的(出生日期在2007-11-01之前的):只需身份证复印件,学生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上名字和手机号。

2.不满16周岁的(出生日期在2007-11-30之后的):

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3)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内容:首页(带户号的页)、索引页、学生页、监护人页(必须能证明监护关系的、并且必须与提供的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致),监护人如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上无法体现监护关系的:需再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原件】。实在办不出身份证的只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3.临近满16周岁的:出生日期在2007-11-01至2007-11-30之间的:

1)必须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3)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学院评选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学院评选小组名单、评选办法和评选工作过程(学院负责人签字

(三)公示材料。内容包括学院公示公告、公告栏公示照片(学院负责人签字

(四)报送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下午3点之前将纸质版材料报至学生工作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1051757921@qq.com,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中职认定申请表

2.中职学生汇总名单

3.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12日